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28/2009-01533 文号:湘地税函〔2009〕5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2800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01-06 签署日期:2009-01-06 登记日期:2009-08-03 所属机构:省地方税务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9-01-06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基建项目

在建期间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为了进一步支持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现就重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凡国家及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在建期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由建设单位直接向省地税局提出申请,经省地税局确认后,下文给予免征或减征照顾,不再层层办理报批手续。

二、对其他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纳税有困难的,仍按管理体制报批,不执行上述规定。

三、原《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基建项目在

建期间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湘地税函〔2008117号)停止执行。

 

 

 

 

 

 二○○九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免  通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9年1月6印发

打字:舒慧华     校对:税政二处  刘武辉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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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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