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8-09-04 10:16 【字体: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
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
HNPR—2018—02038

省教育厅,各市州、县(市、区)发改委(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收费政策,我们对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现予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本次公布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二、各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并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发改、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湖南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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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湖南政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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