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综合趸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发改价商〔2018〕459号
HNPR—2018—02018
长沙市、常德市、株洲市、郴州市、娄底市、永州市、衡阳市、益阳市、岳阳市发改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决定,确保地方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与省电网同步降低,结合各趸售单位售电结构,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起下调各趸售单位综合趸售电价每千千瓦时16.58元(调整后各单位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
附件:省电网趸售单位综合趸售电价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