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秋收,春华秋实,耕地的作用十分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为进一步促进耕地保护,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1月19日,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自2001年以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再次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其重要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守法必先知法,知法必先学法。这部法规,“加码升级”耕地保护,有很多更具体、更严格的规定。具体来讲,明确了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落实了永久性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措施,强调要“保证数据与实地相一致”;补充完善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不允许“占优补劣”;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出台了更严格的禁止措施;加大了处罚力度,明确规定“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处耕地开垦费的七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处耕地开垦费的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罚款”……新规长“牙齿”,各地、各部门、乃至每一个耕地使用者,都必须详知,从而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意识,更严格地保护好耕地。
作为农业大省,湖南在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充分体现了应有的责任担当。连续2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走在了全国前列。持续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管理秩序明显好转。2020年,全省违法用地面积下降58.26%、违占耕地面积下降60.23%。近年来更是在6个县市区试点,积极探索推行“田长制”,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不可忽视的是,仍然还存在着一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存在“挖塘养鱼”、违规建房等现象。这也是省委高度重视,将这部法规确定为2021年度重点立法项目的原因。“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每一项规定里、每一个行动上。
法规如利剑,令出必行;保护无退路,更不是儿戏。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是湖南作为粮食生产大省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的必答题。谁还在耕地保护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谁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受到严厉的处罚。
(文/易博文 朱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