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特别是全国两会之后,党中央、国务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复市,推出了一系列“六保”组合拳——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为“六保”问诊把脉和排忧解难;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实行包括减免社保费在内的减税免费政策,动用失业保险结存;推动国有商业银行让利、自然垄断性企业降价以此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按照“包容审慎”原则,出台文件支持和规范地摊经济,复苏城市烟火,扩大居民就业等。这些“放水养鱼”的重大举措,正在产生积极效果,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点赞。
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少数干部在复工复产复市、实现“六保”过程中,不是“放水养鱼”,而是“浑水摸鱼”。他们有的以宣传政策法规为名,明目张胆收受企业“咨询服务费”;有的以检查高危岗位为名,心安理得领取企业“生活补贴金”;有的以清理历史老账为名,变着法子克扣企业“国家扶持款”;有的以加强市场监管为名,昧着良心索要企业“摊位管理费”;更有甚者巧立名目挪用或挤占国家“放水养鱼”的政策资金等。
据媒体报道,山西某市应急管理局、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联合检查组,利用“检查企业疫情防控、隐患排查、复工复产工作”的机会,收受企业红包礼金;河北某县政府不顾财政困难和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违规征税、摊派捐款和举债筹建形象工程;我省某市市直机关工委原委员、工会原主席邓某通过请客送礼与企业负责人“拉关系、套近乎”,然后“采取虚假发票或重复报销等方式”,套取行政资金和赞助费用。凡此种种,不仅矮化了干部的公仆形象,更严重影响了“六保”的落实到位,必须坚决加以制止。
实行“放水养鱼”政策贵在务实,重在落实。众所周知,“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活起来,生存下去,再发展起来,国家才能更好!”眼下,搞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是实现“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最关键、最基础及最紧迫的任务,是“放水养鱼”的有力举措。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时时为企业出计献策,事事为企业开路搭桥,严格管理各项政策资金,依法依纪打击“浑水摸鱼”行为,不断放大资金使用效能,使之真正落到实处,最终达到养“好鱼”和养“大鱼”的目的。
(文/郭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