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今年7月1日起全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资源税改革后,适用税率和计征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推进资源税改革顺利进行,帮助纳税人了解资源税改革内容,方便纳税人办理缴税缴税事宜,本期访谈特邀请了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曾初良来为大家解读资源税改革具体内容并解答相关热点问题。曾总,您好,随着资源税改革在我省的全面推开,涉及的部门和纳税人都将对这一改革有新的认识,也会在办税方面做相应的调整,请您先为我们介绍下此次资源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好吗?
曾初良:好的。大家好!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次资源税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五点:
(一)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1.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2.逐步将其他自然资源纳入征收范围。此次改革不在全国范围统一规定对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征税。
(二)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1.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由原矿销售量调整为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氯化钠初级产品或金锭的销售额。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粘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2.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按照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计征方式。
(三)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
1.在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同时,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2.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规定、地方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依法合规收费基金项目,要严格按规定的征收范围和标准执行,切实规范征收行为。
(四)合理确定资源税税率水平
1.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资源品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具体适用税率建议,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核准;2.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目和适用税率,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3.省级人民政府在提出和确定适用税率时,要结合当前矿产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遵循改革前后税费平移原则,充分考虑企业负担能力。
(五)加强矿产资源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对符合条件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具体认定条件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减税或免税,并制定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