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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的设立原则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6-03 15:50 【字体:
    主持人:开头我们提到围绕创新型省份建设,将原科技发展计划专项、产学研结合专项、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三合一”,新启动“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那么这个新启动的专项,是根据什么原则设立的呢?

  童旭东:今年拟启动的“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将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目标,加强科技创新资源统筹,集中力量支持高质量发展急需的产业关键领域和重大民生科技创新,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定位清晰、多元投入、联动协同、动态调整、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科技创新计划体系。该专项是按照省政府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和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的部署而设立的,专项实施将坚持顶层设计、突出重点、统筹联动、开放合作、科学管理、绩效导向6项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围绕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省政府工作报告,及部省会商议题明确的重点任务,改革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形成机制,强化重大项目的统筹规划与凝练设计,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兑现企业高校院所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科技奖励等普惠性创新政策;完善省、市州科技专项资金分类支持机制;完善重大项目评审论证机制,简化项目资料填报和过程管理;严格依据任务书开展重大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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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胡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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