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社区矫正最先起源于西方国家,本世纪初才引入我国,它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如何?
傅莉娟:社区矫正在我国历经了试点、扩大试点、全面试行和全面推进的发展过程。2003年7月,“两院两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和山东6个省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5年1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涵盖东、中、西部地区的18个省市。2009年9月,“两院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部署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2014年5月。“两院两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意味着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全面开展、依法规范运行,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12万人,解除矫正342万人,在册70余万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一直处在0.2%的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