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湖南公安机关的改革举措、改革成效有目共睹、成果丰硕,那么我们是如何在公安改革方面迅速抢占先机的呢?
袁友方: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特别是公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公安改革零敲碎打不行,急躁冒进也不行。为此,我们从理念思路、工作重点、方式方法上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务实推进。
理念思路上,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并重,紧密结合湖南公安工作实际,着力抓好系统化、自主型、基础性改革,为我省公安改革工作找准了结合点、明确了突破口。一是从碎片化向系统化改革转变。把公安改革置于全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来谋划,有效防止碎片分散、条线分割、层级分离的改革造成的警务资源浪费。省委书记杜家毫同志专题听取公安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省委改革办、省委司改办将公安改革纳入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与法院、检察院改革同步推进,为顺利推进公安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从承接型向自主型改革推进。我们在承接中央、公安部改革政策落地的同时,凸显湖南特点,先后8次召开全省性会议进行部署,密集出台系列改革举措,改革的“四梁八柱”基本确立。改革目标上,以构建现代警务机制为方向,提升警务实战效能为目标,引领全省公安机关因地制宜、自主创新,推动从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转型。改革路径上,坚持由点及面,机制先行,以实战化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保障,通过推进体系化、结构性、全方位改革,倒逼体制、机构改革。三是从关键性向基础性改革拓展。准确把握公安改革的力度、节奏和落点,以重点领域改革辐射带动,以基础工作改革支撑保障,连续两年出台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双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全省公安改革50个重点项目,由厅领导、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州公安局长分别作为项目牵头人,明确每个项目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确保改革责任上肩、项目落地。
推进重点上,我们坚持分类推进和分块实施并行,将改革重点向构建现代警务机制、提升警务实战效能聚焦,突出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即:突出国家安全工作机制改革保稳定。围绕情报、指挥、侦查、防控、应急、执法六个环节,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情报综合研判、扁平化可视化指挥调度、合成作战、重点管控、动态备勤、规范执法等工作机制,在全国“两会”安保、党的十九大安保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突出“放管服”改革优服务。围绕户籍、出入境、治安、交通、消防、边防、机场等工作,集中推出30项便民利民举措,实施51个国家外国人72小时免签制度、居住证制度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化改革,港澳证再次加签实现网上办理、立等可取,新购车辆“一站式”上牌。主动服务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服务经济建设30项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按照“最简审批、最短半径、最优服务”的思路,部署开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建设,将提供411项网上服务事项并拟于明年2月底上线试运行,逐步实现群众办事“一趟也不跑”或者“最多跑一趟”。突出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促规范。建立全国首个执法信息动态研判中心,升级“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实现“六公开一投诉”。建立入口、审核、出口“三统一”制度,推行受立案改革、法制员派驻、办案积分制、涉案财物信息化管理、讯问全程录音录像等举措,将监督关口由立案前移至报警环节,实现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督、闭环式管理。公安部委托湖南制定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公开信息管理标准,省厅连续3年获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突出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改革补短板。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就提升社会治安立体防控、智能防控、源头防控、专业防控、多元防控效能等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公安部向全国推介了我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验。突出公安队伍管理改革提素质。出台《加强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警察分类管理试点、警员职务套改、特殊人才招录、警辅人员管理等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入警、立功、授勋、退休等6个职业仪式规范,推出安居、希望、团圆、帮扶、育才5个计划等系列惠警举措,有效增强了民警的荣誉感和归属感,进一步激发了公安改革内生动力。
方式方法上,我们坚持众智攻坚与上下同频并用,引导全警切实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比如,举办湖南公安警务改革研讨会,邀请全国改革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对湖南公安改革出谋划策,为全面深化警务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举办“4+X”警务改革宣讲会,从警务改革理论、大数据中心建设、互联网+公安服务和“四大中心”机制创新四个专题指导全省“4+X”警务机制改革工作,最大限度凝聚全警参与的改革共识;举办微改革微创新大赛,推出一批“警营创客”,建立一批创意团队,形成了全警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助推改革的浓厚氛围;严格改革督察问效,采取厅领导督导带头抓、多手段督察常态抓、建机制通报务实抓等多种形式对公安改革进行全方位督导,通过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了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目前,我们已分类培育了以长沙为代表的“六大中心”警务改革,以怀化为代表的市县所“三级一体”警务改革,以郴州为代表的“便民利民服务”改革,以岳阳为代表的“110警情分流”改革,以望城为代表的区县中心制警务机制改革,以法制总队为代表的阳光警务执法公开机制改革,以网技总队为代表的“四中心三支队”警务改革等工作典型,既涵盖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又凸显了不同经济基础市州的改革特色,同时又兼顾了各警种的改革试点,推动形成了公安改革工作综合显效、次第开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