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绿色公交”财政奖补如何申报,如何奖补,麻烦您具体介绍一下好吗?
郭秀宏:我省的财政奖补政策分别对奖补对象、标准、资金使用范围和资金的申报与下达等四个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一是确定对象。对14个市州、试点县市2018年(含)以前新能源公交车占当年公交车保有量的比重达到85%(含)以上的,给予“绿色公交”推广奖补资金支持。
二是明确标准。综合考虑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普及率、推广时间等因素,对14个市州、试点县市“绿色公交”推广工作,给予每个市州县最高不超过8000万的推广奖补资金。
三是规定使用范围。“绿色公交”推广奖补资金统筹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建设。
四是按程序申报与下达。“绿色公交”推广奖补资金采取推广达标一个奖补一个的拨付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市州、县市政府,由当地经信、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包括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至省经信委、财政厅,省推广办组织省经信委、财政厅、交通厅等部门审核清算结果后,由省财政厅按程序下达省级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