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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11-13 15:11 【字体:

  主持人: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郭金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查账征收和定率征收(核定征收方式的其中一种)企业,年所得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可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可适用1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较25%的法定税率减免60%;年所得在1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减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较25%的法定税率减免20%。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同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考虑到定额征税企业管理的特殊性,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自行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无需再报送资料备案。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都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主持人:现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

  郭金洲:扩大了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一是由年度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享受减半优惠,扩大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含10万元)就可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二是优惠扩大到了核定征收方式的小型微利企业。

  主持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新旧优惠政策如何衔接?

  郭金洲: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及以后年度申报纳税适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以前规定与23号公告不一致的,按23号公告执行。23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原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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