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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背景和现实意义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11-13 15:01 【字体:

  主持人: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请您介绍一下中央作出这一决策的背景和现实意义? 

  郭金洲:小微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市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一直以来,中小微企业在我国企业中所占的比例较高,但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影响以及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再加上受欧债危机蔓延扩散、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国乃至我省中小微企业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巨大压力,一些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生产经营成本升高,融资难、用工短缺和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突出,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今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四年,在“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大背景下,我们需要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利用他们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创新能力改造传统产业和催生新产业,为经济转型期国家经济注入活力,刺激经济发展,释放改革红利。因此中央在今年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对国内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主持人:省地税局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小型微利企业方面有什么举措?实施效果怎样?

  郭金洲: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2014年4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3号公告),将现行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的范围,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党组把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惠民生、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相继下发了三个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湘地税函〔2014〕35号、湘地税函〔2014〕67号和湘地税函〔2014〕80号),要求各级地税部门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同时从着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开展税政宣传等方面入手,积极履行税收职能,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助推我省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12366短信服务平台及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特别是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允许享受优惠政策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规范管理流程,对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统一改为备案管理,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已有3429户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受惠面达81.14%,减免企业所得税2185.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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