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2013年我省在妥善处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问题上做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
王运柏: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惠民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工伤人员的关怀,解决好老工伤人员待遇保障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老工伤人员的切身利益,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2013年我们就中央在湘及中央下放关闭破产国有企业的老工伤人员人数和待遇保障情况,分别赴衡阳市、株洲市、娄底市、郴州市进行深度调研。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一方面,我厅制定了《关于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几个具体事项的指导意见》(湘人社发〔2013〕15号),以妥善解决我省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和落实待遇保障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向杜家毫省长进行了专题汇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形成《关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市州县属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及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3〕72号),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3号),进一步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