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2014年我省有哪些措施促进工伤预防?《实施办法》在职业病预防方面有什么相应规定?
王运柏: 2014年,我们将以强化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为基础,实施工作环境危害因素检测、安全培训与工伤预防宣传力度相结合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事前有风险评估、事后有验收报告”的风险评估机制,在降低决策风险的同时严格规范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全面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伤预防工作:一是推进职业健康检查。引导职业病高发企业做好职业检查,建立健全职工进、离岗和在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库,并利用大医保系统实现全省资源共享,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职工“带病”上岗。二是协同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借助具有资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促进和有针对性的帮扶企业进行工艺流程或生产场所的整改,达到减少职业危害的目标。三是开展安全培训。通过对企业负责人和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知识讲座,不定期深入厂矿、工地等人流集中场所宣讲工伤保险政策,实现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大力推动工伤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第三十八条就是为了强化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而设定的,目的是落实和规范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强调建立职业病危害作业职工的岗前、在岗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明确了违反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以形成职业病预防的倒逼机制,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和工伤保险事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