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问题咨询-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公示

标题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问题咨询
来信时间 2024-11-26 来信人 黄振华
来信内容

   近期学习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等多部门发布的《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发改价调规[2021]607号)文件,现就文件的政策的适用范围进行咨询。实施方案第二点第(2)条明确了接入工程政策适用范围,接入工程是指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对于2021年3月1日以前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及改扩建项目,按原有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对于2021年3月1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则需按实施方案规定的政策执行。咨询问题1:了解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和转让三种,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等,我公司项目在2021年3月1日后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否符合607号文件的政策适用范围,可以免除水电气入网工程费?咨询问题2:项目周边道路无“公共管网”,如需从距离较远的市政道路接入水电气,是否符合607号文件的政策适用范围,该部分远距离水电气入网工程费是应由政府部门还是项目方承担?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4-12-02
答复部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内容 您好! 您提交的“《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问题咨询”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精神,对于2021年3月1日以前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及改扩建项目,按原有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因此您需要确定土地划拨或出让的时间是否在2021年3月1日之后,才能确定是否符合政策范围。 土地周边道路无“公共管网”,如需从距离较远的市政道路接入水电气,您需要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土地性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等事项。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