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鉴定收费问题的咨询-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残疾人鉴定收费问题的咨询
来信时间 2024-01-15 来信人 田一卉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残疾人鉴定是否需要费用,标准是多少?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4-01-15
答复部门 湖南省残疾联合会
答复内容 田一卉网友,您好。现答复如下:根据《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办理残疾人证不收取工本费。指定机构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费用以及照片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当地财政给予补贴,对特殊困难的申请人应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减免。我省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免评定费,为残疾人证申请人提供便民、专业、客观的残疾评定服务。各指定医院对申请人的残疾评定,应按照规范的就诊流程,评残费仅限收取挂号费和必须的医疗设备检查费用,不得要求申请人进行与评残无关的检查,残疾评定复核费用,按照“谁提出,谁承担”原则解决。谢谢您的来信!如果其他问题,请拨打电话:0731-84619526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