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省统一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标准-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公示

标题 建议全省统一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标准
来信时间 2022-10-04 来信人 肖初明
来信内容 您好!全国各地对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标准不一样,湖南省各地对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标准也不一样,建议全省统一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省民政部门负责落实到位。从古稀之年七十岁计算高龄老人,分年龄,分档次,按省级标准补助,百岁寿星按国家标准补助,对高龄老人家庭,重阳节发敬老补助资金,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高龄老人生活。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2-10-12
答复部门 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肖初明网友,您好。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加快完善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制度,推动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经研究,现就您提出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我省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之一,七普数据显示,我省60岁以上人口占比19.88%,超出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老龄人口的高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93.40万人,比六普数据增加99.34万人,人数增长105.62%,人口占比由10.86%上升到14.6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力推进养老工作,努力打造具有湖南特色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构建,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不断改善,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步。近年来,在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方面我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制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鼓励对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予高龄生活津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对八十周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给予高龄生活津贴;出台《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各地要确定高龄津贴补贴范围和标准。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关于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文件均提出建立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全省各级民政、财政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法规政策,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和办法。二是基本落实高龄津贴制度。截止2021年12月底,全省123个县市区中已有120个建立并落实了高龄津贴制度。建立高龄津贴的县市区中,最高补助标准为200元/月,最底补助标准为20元/月;有63个县市区建立了80-89岁、90-99岁两个类别的补助档次;51个县市区建立90-99岁一个类别的补助档次;6个县市区对满足低保条件高龄老人建立了津贴制度。3个未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县市区目前正在筹建之中,预计2023年可实现高龄津贴全省全覆盖。三是逐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纳入《湖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省民政厅将各地研究制定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建立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督促各地加快建立进度。据统计,全省各级民政、财政部门2021年、2020年共投入资金分别为6.5亿元、4.7亿元,同比增长38.3%,相关财政投入力度和补贴标准均有较大程度提升。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等系列老年人福利制度的建立,与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经济财力密切相关,应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相关补贴标准和补贴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目前,我省人口老龄化速度和规模不断增加,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均在积极努力报告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逐步解决当前高龄津贴制度存在的问题或不足之处,逐步推动高龄津贴从年龄、范围等方面进一步提标扩面。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动各地完善完善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制度,在经济实力允许、相关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年提高高龄津贴补贴标准,切实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争取早日建立全省统一的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