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护理假政策问题的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2-01-17 | 来信人 | 刘灿 |
来信内容 | 关于“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有两个问题咨询。第一,该条例第十六条提到的“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请问此处的护理假和育儿假,在休假过程中,公司必须要支付全额工资吗?第二,该条例第二十条提到的“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五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请问此处的护理假,在休假过程中,公司必须要支付全额工资吗?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2-01-20 | ||
答复部门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
答复内容 | 刘灿网友,您好。现答复如下: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护理假及育儿假视为出勤,因此劳动者享受护理假或育儿假假期时,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出勤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