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取国家职业目录资格证人才补贴对象范围问题的咨询-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考取国家职业目录资格证人才补贴对象范围问题的咨询
来信时间 2021-12-24 来信人 曾文菲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考取了国家职业目录资格证的人员是否有对应的人才补贴?湖南省各市对技能人才补贴的对象是哪些?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或者人才补贴对象目录,在哪查看?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1-12-31
答复部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 曾文菲网友,您好。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0号)、《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13 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000 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500 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 元;(二)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工种)为准),补贴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上浮 10%执行。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对于您考取的证书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进行判断,若您考取的证书在该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