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产假天数的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1-12-03 | 来信人 | 朱佳妮 |
来信内容 | 您好,请问最新的女职工保护规定产假天数的具体情况是什么?另外正在休产假的可以享受新政策吗?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1-12-09 | ||
答复部门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
答复内容 | 朱佳妮网友,您好。《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 令第298号)第八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此条款与《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产假天数的规定是一致的,我省暂不会增加产假天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