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保险问题的咨询-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生育保险问题的咨询
来信时间 2021-12-03 来信人 易思瑶
来信内容 我是一名孕妈,想在长沙省妇幼保健院生产,目前待业在家无工作无社保,交了城乡居民医保,爱人在国企工作有交省医保,能否用他的医疗保险报销生育费用,请问报销比例是多少,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1-12-04
答复部门 省医保局
答复内容 易思瑶网友,您好。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费用大概为1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