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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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平网友,您好:您关于长株潭融城和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的来信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2019年3月修正)》,我委制定印发了《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建设项目准入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绿心地区建设项目准入办理流程,明确了绿心不同管控区域(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控制建设区)可以建设的项目范围。绿心禁止开发区,除生态建设、景观保护建设、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当地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在限制开发区内,除前款规定可以进行的建设以及土地整理、村镇建设和适当的旅游休闲设施建设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在控制建设区内,禁止工业和其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您关注的医院、房地产项目属于控制建设区允许建设的项目,公园属于限制开发区和控制建设区允许建设的项目(详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对于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项目,我委大力支持,将按程序予以准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株潭一体化发展,2020年印发了《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导三市建立了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三干两轨四连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在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绿心将充分发挥生态枢纽作用,将三市有机融合成为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2018年修改)》中明确了绿心地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等内容,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牵头编制绿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届时相关产业布局及重大项目部署将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体现。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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