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农合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0-12-16 | 来信人 | 小周周 |
来信内容 |
我是溆浦县非在卡登记的贫困人口。现在是缴纳2021年度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但是因目前经济困难,想暂停2021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到了2021年底再缴纳2022年度的农村合作医疗,请问是否可以享受2022年的农合待遇?谢谢!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0-12-16 | ||
答复部门 | 省医保局 | ||
答复内容 | 小周周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以如果您2020年底不缴纳2021年的医保费用,2021年将不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享受,2021年继续缴费后可以享受2022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