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咨询洋泉水库移民补助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0-11-01 | 来信人 | 肖振富 |
来信内容 |
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很多年前关于洋泉水库移民的事,我想问下,之前有移民钱会不会因为过世而就终止了,然而新增加的人口会不会加上去呢?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0-11-04 | ||
答复部门 | 省水利厅 | ||
答复内容 | 肖振富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规定,对纳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何种具体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原省移民局印发的《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湘移发〔2016〕12号)第四条规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核定完毕后出生、娶进、入赘、迁入等新增人口,不再纳入扶持范围;第五条规定, 已死亡的后期扶持人口,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予以核减,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目前我省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管理仍按该政策执行。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