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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残疾人证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0-09-28 来信人 寇甜甜
来信内容

外地办理残疾证,安装假肢能否补助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0-09-28
答复部门 省残联
答复内容 寇甜甜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一、关于办理残疾证的具体政策和程序如下:1.我省残疾人证的管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湖南省残疾评定复核组织管理办法》(湘残字【2018】14号)等文件。2.申领残疾人证一般程序:(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受理——评定(指定医院依照残疾标准进行评残,评残结果通过网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批准(县级残联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发放、存档(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我省规定:县级残联应当在收到申请人评残结论的30天内办结发证。3.评残医院指定:《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卫计委、残联等共同下文,指定本地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报中国残联备案。”我省要求,评定医院应具备二乙以上资质,且县域内同一残疾类别原则上限指定一家评残医院。县域内无某类别残疾评定医院的,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从省指定医院目录里就近指定当地评残医院。4.申请残疾人证费用问题:《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办理残疾人证不收取工本费。指定机构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费用以及照片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当地财政予以补贴,对特殊困难的申请人应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减免。我省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免评定费,为残疾人证申请人提供便民、专业、客观的残疾评定服务。各指定医院对申请人的残疾评定,应按照规范的就诊流程,评残费仅限收取挂号费和必须的医疗设备检查费用,不得要求申请人进行与评残无关的检查。残疾评定复核费用,按照“谁提出、谁承担”原则解决。二、关于安装假肢能否补助的问题,此块业务由民政负责,请咨询民政部门。谢谢您的来信!如有其它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0731—84619526或到湖南省残联官网查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