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从澳门入境是否需要隔离? | ||
来信时间 | 2020-09-24 | 来信人 | 黄洁 |
来信内容 |
本人9月19日从澳门回广东佛山,十一期间准备回湘,但在全国都已开放澳门旅游,而且已经出文可以不用再隔离的情况下,衡阳市还答复回湘必须隔离,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0-09-28 | ||
答复部门 | 省卫生健康委 | ||
答复内容 | 黄洁同志:您好!您于9月24日通过《省长信箱》咨询关于澳门回衡阳市的防控政策的信件已获悉。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根据相关的防控政策,对于外省第一口岸入境人员,有如下防控措施:如果已经完成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按照“自我医学观察阶段”管理。如果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者,实行点对点闭环运转入湘后,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前1-2天内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者解除集中隔离。后续按照“自我医学观察阶段”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