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高级会计师参评资格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0-07-16 | 来信人 | 任知 |
来信内容 |
湘职改办【2020】5号文中提到“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由其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怎么理解,像我在区财政局工作,事业编制在信息中心(局二级机构),所在单位没有岗位设置,今年可以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吗?感谢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谢谢!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0-07-21 | ||
答复部门 | 省财政厅 | ||
答复内容 | 任知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经询省职改办,“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由其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提供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该规定适用于事业单位中聘用的未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专技人才参评职称。您具备事业编制,但因所在单位未完成岗位设置工作,故您不能参加2020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感谢您对全省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关心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