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明-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公示

标题 独生子女证明
来信时间 2020-06-23 来信人 刘曙晖
来信内容

孩子在深圳读书,需要提供一张纸质独生子女证明,才能有2分加上。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明,涵盖三级公章的证明,需要提交什么资料,还是直接说明情况盖章?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0-06-24
答复部门 省卫生健康委
答复内容 刘曙晖同志:您好!您于6月23日通过《省长信箱》咨询办理独生子女证相关政策的信件收悉, 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在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小孩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实行优待。但前提条件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经本人申请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版)》第二十五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下列优待:……”。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并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修改的决定》。2016年5月,原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应用解释》(HPR-2016-24001,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自《修改决定》正式施行之日起,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因此,我省自2016年3月30日起,停止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未自愿申领的,不再办理。您可以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hunan.gov.cn),下载《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应用解释》的通知(湘卫法制发〔2016〕4号),了解更多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