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发改商[2018]406号规定的咨询-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湘发改商[2018]406号规定的咨询
来信时间 2020-05-27 来信人 刘旻
来信内容 您好!《关于完善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湘发改商[2018]406号,相关政策内容我和国家电网工作人员都已知悉,主要对于下列内容存在争议。望贵部委能对争议点予以官方解释,避免矛盾产生:1、湘发改商[2018]406号中规定的“满足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如何判断满足户籍人口5人,是必须要一个户口本上5人口,还是派出所的居住证、居住社区的证明等有关资料都可以作为判断依据?2、如果说一定是要户口本上5人口,那是否与2020年1月发布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9〕848号规定有所背离,用电规定是否后期考虑进行修订完善发布?以为2个问题,望各位领导百忙中抽空予以答复!谢谢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0-06-03
答复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
答复内容 刘旻网友:您好!您关于湘发改商[2018]406号规定咨询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2018年,我委下发《关于完善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8〕406号)规定,“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各档电量基数每月增加100千瓦时。”,其中“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是指同一个户口簿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下一步,我们将推进我省阶梯电价、气价改革,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政策。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