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咨询在湘江新区立项(备案)的项目招标事宜? | ||
来信时间 | 2020-04-16 | 来信人 | 宋捷 |
来信内容 | 请问央企在湘江新区立项(备案)的项目,前期的房屋拆除及三通一平工程(约580万元),是否需要在湘江新区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标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0-04-21 | ||
答复部门 | 省发展改革委 | ||
答复内容 | 宋捷网友,您好:您关于“新区立项(备案)的项目招标事宜咨询”的来信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且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以上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19]679号)规定,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应进必进”原则在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招标需要按提供哪些资料请咨询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