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对特殊职工人群的保护 | ||
来信时间 | 2020-02-10 | 来信人 | 袁佰宇 |
来信内容 |
2月10日企业要求返岗,职工想在家办公,原因如下: 1、由于出勤距离较远,平日都是公交车出行,对于孕妇而言,本身抵抗力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隐患大 2、公交车发车频次低,等待时间在40min以上,出行不便 3、办公室人群聚集,特殊时期,对孕妇而言,实属不便 没有相关规定,申请起来难度较大 建议政府对孕妇等特殊人群在此特殊时期出台相关规定,准许在全面战胜疫情前在家办公。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0-02-10 | ||
答复部门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
答复内容 | 您好,来信已阅。您的建议很好,我们将及时向国家反映。新冠肺炎威胁着人们的健康,也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当前,举全国之力抗击疫情是我们第一位的任务。随着春节后企业的逐渐复工,做好疫情防护工作成了每个人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您可以根据身体的特殊情况,及时向企业反映,能在家完成的工作尽量不去单位,这样既确保自身的安全,又不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谢谢您的来信,祝您安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