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50%)清算中国有产权转让流程及法律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公示

标题 中外合资企业(50%)清算中国有产权转让流程及法律依据
来信时间 2019-12-11 来信人 李延龙
来信内容 您好:    
    我们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其中母公司的母公司是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如果我们进行清算,转让公司资产,因可能涉及国有资产,因此,想问一下,我们公司进行资产转让的流程是什么?是否需要报省国资批准?还是备案?是在湖南省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吗?法律依据有哪些?是否需要先审计再评估,审计可以由中外双方股东在国资委中介机构名单中自由选取吗?谢谢! 如果有法律依据的话,麻烦您邮件发给我或者告诉我具体的文件名称,谢谢!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19-12-16
答复部门 省国资委
答复内容 李延龙:
    您好!您发送至省长信箱的《关于中外合资企业(50%)清算中国有产权转让流程及法律依据》信件收悉,针对您询问的中外合资企业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流程、操作程序及政策依据等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资产转让的流程。资产转让流程如下:第一步,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必要的资产转让决策程序;第二步,选聘中介机构对拟转让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如为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前需进行财务审计),并完成评估结果备案程序;第三步,转让资产进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2、是否需要报国资委批准?还是备案?资产转让不需要报国资委批准,由企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约定自主决策;评估结果也不需要报国资委备案,由标的企业国有股东所属企业集团备案。
    3、是在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吗?是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4、是否需要先审计再评估,审计可以由中外双方股东在国资委中介机构名单中自由选取吗?如转让标的为股权资产,需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如转让标的为单项资产,只需进行资产评估。审计、评估机构可由双方股东协商后在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取。
    5、法律依据有哪些?一是关于经济行为决策和批准的法律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5号);二是中介机构选聘的法律依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国资委系统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国资预算〔2016〕285号);三是评估结果备案的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5号);四是资产转让进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法律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1】43号)、《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12】159号)。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