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百度Robotaxi自动驾驶出租车相关问题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19-11-18 | 来信人 | 牟文珺 |
来信内容 | 您好,想请问在长沙进行的百度Robotaxi自动驾驶出租车载人测试依据的政策法规是否为《长沙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请问是否有针对L4自动驾驶出租车单独的政策条例呢?非常感谢,期待您的回复。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19-11-22 | ||
答复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
答复内容 |
牟文珺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9年6月27日,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联合颁布《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V2.0》(长工信数字发〔2019〕49号),指导和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原实施细则《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经信发〔2018〕60号)废止。8月,百度自动驾驶出租车Robotaxi-红旗EV(L4级自动驾驶乘用车)在湖南长沙市展开测试。根据《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V2.0》(长工信数字发〔2019〕49号)第五条要求,长沙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智能网联汽车在物流(如重卡、中卡、轻卡)、客运(如公交、出租)市场运营的管理规范制定和相关协调工作。因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还在逐步推进中,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正在根据测试情况酝酿制定智能网联出租汽车管理规范,同时,也未针对L4自动驾驶出租车制定单独的运营管理细则。《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V2.0》(长工信数字发〔2019〕49号)由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负责最终解释,联席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事项建议向该局咨询。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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