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事业单位转正定级被延误 | ||
来信时间 | 2019-10-23 | 来信人 | 袁野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件事,我是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毕业证和学士证已取得),2017年9月在事业单位1年见习期满,但因当地人事部门职工不清楚政策,当时将我转正定级为“员级”。到了前段时间,我才偶然在湖南政府服务网上看到类似问题,得知自己其实在2017年时就应该是定级为“助理级”。那么我现在去找当地人事部门,是否可以补办定级“助理级”的手续、并要求补发2017年9月至今的所有工资差额?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19-10-24 | ||
答复部门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
答复内容 |
袁野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来信咨询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转正定级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规定,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指: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助理”级;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认定“中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分为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属于初任定级、且获得硕士学位的新进人员,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实际工作需要及岗位任职条件自主聘在相应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包括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岗位)。
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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