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易地扶贫搬迁和房屋拆除 | ||
来信时间 | 2019-10-17 | 来信人 | 邓凯军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和房屋拆除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您,为什么易地扶贫搬迁房要每户收取1万元押金?还有就是老住宅房屋拆除是不是没有补助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老住宅房屋拆除后里面的建筑木材是不是给拆除工人做为工资不属于户主本人的?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19-10-22 | ||
答复部门 |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 ||
答复内容 |
邓凯军网友:
您好,来信已阅。现就您来信咨询有关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的问题,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1、关于易地搬迁住房收取1万元押金问题:按照《湖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有关规定,县市区不得收取易地扶贫搬迁户任何押金。但是,县市区政府可以按照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向搬迁户收取自筹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
2、关于易地搬迁户拆除老住宅是否有补助问题:按照《湖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有关规定,搬迁户拆除旧房没有补助。但是,为了鼓励搬迁户积极拆除旧房,县市区政府可安排资金对主动拆旧的搬迁户给予一定奖励,省里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3、关于旧房拆除后建筑木材是否给拆除工人作为工资问题:旧房拆除后所剩的木料和其他建材属于搬迁户所有,由搬迁户自行处置。拆除旧房工人的工资需由搬迁户承担,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使用拆除后所剩的木料抵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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