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回复满意度评论后,如何根据处理情况进行修改? | ||
来信时间 | 2019-10-14 | 来信人 | 刘志强 |
来信内容 | 2019年09月24日,我在省长信箱提交《交通警示牌不齐全清晰,电子警察未发布投用信息,违章短信未及时发出,导致居民同一地点连续9次违章》信件后,白石岭交警大队多次主动跟我联系,了解事件经过,积极沟通。目前,事情正在处理过程中。因10月8日,当时就对回复满意度进行了评论,后面发现评论后无法修改。特咨询是否能在评论后,根据处理情况,对回复满意度评论进行修改。谢谢!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19-10-14 | ||
答复部门 | 直接办理 | ||
答复内容 |
刘志强同志:
你好!
来信收悉。省长信箱系统的满意度目前只能进行一次评价,评价完成后不能修改。如果你对信件的处理结果有新的意见,可以通过再次提交信件反映。感谢你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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