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农村异地扶贫搬迁的条件是怎样? | ||
来信时间 | 2019-10-08 | 来信人 | 周美春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省领导:
您好!关于农村异地扶贫搬迁的的条件有:一方水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户,危房户,还有其他吗?另外,农村里失去爱人但有子女的孤独老人,是否也享受这搬迁政策?还是双双老人健在的才享有?
如上,盼复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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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19-10-10 | ||
答复部门 |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 ||
答复内容 |
周美春网友:
您好,来信已阅。现就您来信咨询有关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的问题,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根据《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认办法(暂行)》(湘扶办发〔2016〕1号)有关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要在搬迁区域内,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主要包括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等;
二是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是要搬迁户自愿实施,并经过“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及公告”、“签订协议”等程序确认。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即可,与是否是独居老人,或双老人家庭和其子女情况无关,与是否危房户也无关。
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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