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 | 关于湖南省装配式建筑企业生产商应提交的资料审查内容 | ||
| 来信时间 | 2019-01-01 | 来信人 | 粟正 |
| 来信内容 |
本人系湖南省某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长沙某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近期应施工总包单位邀请,联同建设单位一起长沙本地某建设集团公司所属装配式生产企业进行了生产厂的企业经营场所的勘察。现因装配式建筑在湖南全省已全铺开实施。为更好的掌握监理企业对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的有效监理管控,现需向省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咨询了解项目现场监理机构应对拟进场生产的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审查哪些资质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文件?盼回复!致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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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 答复时间 | 2019-01-11 | ||
| 答复部门 | 省住建厅 | ||
| 答复内容 |
您写给“省长信箱”的《关于湖南省装配式建筑企业生产商应提交的资料审查内容》收悉,现就您在信件中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省建设主管部门未对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设立市场准入资质及备案证明。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监理职责,按照《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质量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湘建科〔2016〕199号)对构件生产及施工现场进行监理。 特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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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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