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买的蓝牌货车还需要办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吗?-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公示

标题 2018年新买的蓝牌货车还需要办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吗?
来信时间 2018-02-02 来信人 吴志远
来信内容  新闻报道,交通部宣布了一则消息,将于2018年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请问:湖南省什么时候实行?现在新买的蓝牌货车还需要办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吗?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18-02-11
答复部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答复内容   2017年9月1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中国保监会、国家信访局、中央维稳办、中央网信办、全国总工会十四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7】141号)。文件第“二”项“主要任务”“(一)减轻道路货运经营负担”中 “7.推动取消部分许可审批事项”明确: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交通运输部负责)。同时将此意见在文件的附件“2018年底前促进货运行业降本减负10件实事任务分工表”中列为第10项,完成时限安排在2018年底前。
  按照现行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道路运输证》是给已经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所购车辆配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证件,是经营者所属车辆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凭证之一。如果这类车辆不再配发《道路运输证》,就必须首先取消或相应调整这类车辆的行政审批(即道路运输经营市场准入许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法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尚未对这类车辆的行政审批及车辆技术管理事项作出调整,十四个部门文件下发后,交通运输部也未出台取消或调整这类车辆行政审批的具体实施意见,加之对这类车辆的车辆技术管理如何实施,运输安全如何监管,其参与市场活动的性质如何界定(属正常经营活动还是非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如何监管等都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意见和规范,以便于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际操作。因此,我省目前尚在等待上级有关具体实施意见,一旦交通运输部出台进一步的实施意见和规定,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安排布置落实此项工作,切实把道路货运行业降本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