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推动文化强省建设 | ||
来信时间 | 2022-05-04 | 来信人 | 李娟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省很多的县级地区并没有设立公共的图书馆(新华书店这类商业性质的图书馆除外),这就导致很多县城地区的人想看书只能通过自己买书或者电子书的方式进行阅读,但这缺少了阅读的氛围,久而久之看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同时,对于那些步入社会但又想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的人来说是非常不方便的。而公共图书馆作为人类智慧成果的汇聚之地,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是一个地区文化的具体体现,也是一个地区对外交流的窗口,在文化传播和文明传承过程中是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法替代的。助力文化强省,构建县级、市级良好的文化氛围,理应加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2-05-10 | ||
答复部门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
答复内容 | 李娟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关心关注!近年来,我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始终坚持向公众提供均等、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服务,通过阅读服务、公益讲座、百姓课堂、阅读推广、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推广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改善、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文素养和综合水平。一方面加快对图书馆建设发展的立法保障。2020年7月30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此法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等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全民阅读,完善全民阅读设施,提供全民阅读服务,引导公民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对新建住宅小区在规划配套建设图书馆(室)等公共文化设施等作了明确的法律规范,为各地图书馆(室)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支撑。2021年6月,经报省政府同意,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文件,明确加快推动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市州、县市区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对未建设公共图书馆等文化场馆的空白市州、县市区,应依据当地财力,新建或改扩建公共文化场馆,鼓励创新与民营文化场馆合作模式,填补公共文化场馆空白。积极推动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办法》,目前,已进入省人大立法调研。另一方面推动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我省现有公共图书馆142家,从2016年开始,我厅开始探索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机制, 2018年,我厅在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14个市州的14个县市区同步开展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目前,长沙市、株洲市等地区均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阅读服务总分馆体系。经过近几年发展建设,我省已建成2176个图书馆分馆,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社区)基本都建立了图书室。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图书馆的资金投入,加快实施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加快推进建设湖南图书馆新馆等一批文化标志性工程。支持公共文化场馆的达标建设和创意性改造。扎实推进区域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发挥总分馆制服务效能,积极开展阅读服务推广活动,为建立书香湖南、实现文化强省贡献新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