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汛期洪灾受灾后是否有政府补贴 | ||
来信时间 | 2019-07-10 | 来信人 | 周欣 |
来信内容 |
我家在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镇鸡市村,位于蒸湘河畔,亲舅家承包了30亩田种植葡萄、火龙果、西瓜等农作物,在这次暴雨汛期中因河水上涨河堤穿堤附近的农田和地势低的村户均被洪水淹没,导致直接损失30亩已进入丰收期农作物绝产,请问政府有这方面的灾后补助吗?要找什么部门申请?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19-07-19 | ||
答复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
答复内容 |
农业生产是市场经济行为,灾后补损主要依靠农业保险和农民灾后自救,我国目前对农业灾害没有补贴政策。每年国家财政安排了一定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但资金量都很小,主要是拨付给各地农业部门,用于组织购买种子化肥,帮助受灾农户开展改种补种和生产自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