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请问郴州市桂阳县扣发一半车补是否符合规定 | ||
来信时间 | 2019-07-01 | 来信人 | 邓先生 |
来信内容 |
关于将车辆补贴在工资中减半发放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接县主要领导最新研究决定,从2019年7月起,车辆补贴从工资中先发放一半,另一半由单位统筹,年终与预算结算。请各单位财务人员7月6日前将本单位享有“车辆补贴”的数据减半录入在“车辆补贴”工资项中,并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解释工作。 桂阳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工资发放股 2019年7月1日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19-07-19 | ||
答复部门 | 省机关事务局 | ||
答复内容 |
邓先生: 你的《请问郴州市桂阳县扣发一半车补是否符合规定》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郴州桂阳县扣发一半交通补贴的情况,省公车改革办和省公车主管部门委托郴州市车改办到桂阳县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桂阳县车改后因车辆偏少,租车费用相比改革前明显提高,为缓解财政压力,拟从公务员交通补贴中扣减一半用于统筹全县公务交通租车费用。 从政策层面来看,中央车改办有关文件规定地方在不突破节支总额下可以不设比例上限统筹当地交通补贴费用,用于解决高出行岗位、党政机关没有发放交通补贴人员出行费用以及公务租车等费用。因此桂阳县的做法并没有违规,但需要制定详细办法,并报上级公车改革负责部门备案。 目前,当地考虑到此项措施会给广大公务人员带来一定影响,不利于工作开展,已于7月10日暂停了此项措施,拟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当地租车费用偏高的问题。 感谢您对公车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