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今年70岁,在县医院医疗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转到省人民医院,请问可以报销吗?到门诊窗口问工作人员,都说不知道。这可怎么办?
医保异地就医实行属地管理,请先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凭身份证办理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如未办理备案,也可以将收费发票、病例资料等纸质材料带回参保地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