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抽样调查,2009年上半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4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2600.2元,增长8.2%,城乡居民收入比值为3:1。
一、各市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分析
14个市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值基本集中在1.6-4.2之间,其中,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益阳比值均在3以下,长沙最低为1.7,其次是湘潭为2.0,表明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相对为最小;邵阳、张家界、郴州、永州、怀化、娄底、湘西自治州比值均在3以上,怀化、张家界均为4.2,表明经济越是欠发达的地区,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越明显。与上年同期相比,郴州、永州、怀化、娄底、湘西自治州城乡居民差距比值增大,表明越是欠发达的地区城乡居民差距越大。

二、市州之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状况
城镇居民收入最高的长沙市为10457.1元,最低的邵阳市为5499.7元,最高与最低的比值为1.9:1,其比值上年同期同为1.9:1。说明市州之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变化不大。农民收入最高的长沙市为6180.9元,最低的湘西自治州为1347.8元,最高与最低的比值为4.6:1,其比值上年同期为4.2:1。表明市州之间农民收入差距在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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