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株洲”政府门户网站(www.zhuzhou.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天台路58号,邮编:412007,电话:0731-28680652,电子邮箱:zzzwgkb@163.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5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坚持把“便民、服务”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出台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方案,主动公开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事项。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中国·株洲”门户网站设立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及时公开并更新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二是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比如,将财政预决算公开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全市“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部门官方微博和其他网媒为辅的“网上阳光晒台”,将合并清理后的130项行政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
(二)加强舆情应对,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答疑解惑”原则,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各项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了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的回复质量。2015年,市政府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9件,已按程序办结,回复率达到100%。
(三)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我市不断探索创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模式,许多经验在全省属首创。比如,天元区政务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内容,设立“悄悄话室”,为居民提供面对面的服务解答心理健康、婚姻家庭等“隐私话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成功引进“邮政便民服务站”,代缴水、电、气、电话费等项目,解决了居民交费不方便这一困难。荷塘区政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方便群众办事,适应大数据时代下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在全省率先推行“一门式”政务服务。在该区政务服务中心任意一个窗口找任意一个工作人员即可办理包含残联、民政、人社、计生、老龄办、城建和国土部门的业务。通过以上举措,推行“一门式”政务服务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提升了群众满意度,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四)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5号)和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精神,确保2015年基本完成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我市按照完善、改造、新建三个类型进行分类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截至2015年底,我市已经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情况交流》第三期对我市的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向全省推广。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率先在全省组团式公布“三清单一目录”(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管理目录)。公布的“三清单一目录”中:权力清单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事项2910项、实行县市属地管理53项、审核转报类105项。责任清单包括主要职责531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分工或交叉的职能281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30项、公共服务事项227项。外商投资领域负面清单共计72项,包括:禁止类目录36项和限制类目录36项。涉企收费清单事项共计80项,涉及省里已明确可以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7项、政府性基金项目13项。为了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接受社会监督,所有清单都已在5月31日之前上传至“中国·株洲”门户网站中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推动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2015年,我市部署开展第八轮简政放权工作,再次对全市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借鉴省里经验,共向各县市区下放29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类别,取消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做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我市及时通过“中国·株洲”门户网站公开《关于株洲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5年重大民生政策性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关于株洲市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本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同时,组织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做好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参照省级公开单位范围,2015年除部分涉密单位以外的所有市直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其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从而实现了市直部门预算单位的全覆盖。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公开采购过程以及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2015年,依托株洲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市级政府采购公告4593条,公开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公告1055条。三是审计信息公开。全年共刊发《株洲审计简报》40余期,在中央、省、市媒体及省审计厅和市政府门户网等网站报送信息、论文114篇。三是价格和收费信息。在“中国·株洲”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了重要商品价格、重要公益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主副食品价格公布、中介服务收费等涉及公用事业、教育、医药的民生类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保障性住房信息。以“中国·株洲”门户网站、省市主流媒体、工作简报、公示栏等为载体,2015年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13条,其中政务动态、行业动态等新闻稿件84件,通知公告、公示、政策法规等信息8条,建设及分配信息21条,涵盖保障性住房政策、计划任务、工作动态、建设进度、便民指南、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信息;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均在中国网、中国建设报、湖南日报、株洲日报、株洲晚报、株洲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和市住建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在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累计发布信息125条,并通过互联网公开社会各界和公众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三是征地信息。将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政府征地转发批文列入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2015年,累计公开各类征地信息308条,其中公开拟征地公告96条、建设用地报批“一书四方案”(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10条、征收土地公告96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96条,土地征收审批单10条。四是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在“中国·株洲”子网站开通了征地拆迁专栏,设置最新动态、公示公告、土地市场、征地批复、补偿安置等五大板块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市民可系统查询我市征收项目情况及相关的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同时,为实现房屋征收工作公开透明坚持做到“八公开一监督”制度,即政策公开、决定公开、奖励公开、人员公开、调查公开、评估公开、结果公开、审计公开、违纪监督,确保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将可公开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批复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批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在“中国·株洲”门户网站、发改委网站平台等渠道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进展情况,重大项目涵盖基础设施、产业、社会民生等行业,如S205炎陵县沔渡至船形公路、湘江大道、株洲市三个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株洲市航空城千亿大道(机场大道-服饰大道)新建工程、芦淞区棚户区改建工程项目等重大项目开工的建设及进度。2015年,主动公开项目进展信息34条,工作制度和通知8条。
(六)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社会保险信息。2015年,我市主动公开涉及社会保障方面政策措施23条。在“中国·株洲”门户网站、红网(株洲)、株洲电视台、株洲广播电台、株洲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涉及社会保险动态、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基金收支和节约情况,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的缴费标准、待遇标准查询,医疗工伤、生育三险的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范围等社会保险信息100余条。参加在线访谈1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场,听证会1场,在株洲电视台法制频道《24小时》栏目制作《医保助力健康株洲》专栏共17期,全面做好社会保障方面政策解读。二是社会救助信息。重点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在“中国·株洲”门户网站和株洲民政网公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避灾安置场所、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流程等信息。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宣传展板、宣传单(册)以及网站、微博、报纸、电台、电视报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确保政策宣传的广泛性。三是教育领域信息。市教育局和各市属院校都以网站和校讯通、家长QQ群、微信群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主动把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并开展深入交流,做到家喻户晓。重点加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和财务信息的公开工作。2015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24条,IP访问量达230多万次,株洲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的受众已近3000人。四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推进全市7家公立医院、105家乡(镇)卫生院、2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医疗服务价格信息4项,全年卫计委门户网站浏览总计589万人次。五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市科技局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株洲日报设立了“科技超市”专栏、在局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及公共查阅室、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汇编(规范性文件)、纸制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常见问答等,并以《株洲科技年鉴》、《株洲科技统计年鉴》、《科技工作手册》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的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信息。同时,在受理点还提供资料索取,并配备电脑查询服务。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44%;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97%;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26条,包括科技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科技成果、科技信息等,占总体的比例为83.59%。六是就业服务信息。通过召开“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闻发布会、株洲人才网、媒体采访、招聘会发等发布就业政策、实施情况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申领条件和程序等信息。2015年株洲人才网累计发布信息1.28万条,访问量18.3万人次,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接待群众咨询4万余人次,全市发放各类就业宣传资料100余万份。
(七)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国有企业信息。市国资委不断完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制定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在“中国·株洲”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城发集团、国投集团、湘江集团等13家监管企业的总体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二是环境保护信息。坚持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按照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注重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大主要监测点空气环境质量和主要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水平。在“中国·株洲”门户网站、株洲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及环保局门户网站实时发布辖区水环境质量月报、空气环境质量日报、以及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监测数据;每月按时公布湘江株洲段各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做好污染物排放等相关信息公开。继续完善“数字环保”监控网络平台,对株洲城区所有重点水域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情况实现全时段、全天候跟踪监控。确保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办理上级转办交办、本级“12369”平台受理和群众来电来信投诉的环境信访案件,加大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力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将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重要环节主动信息公开,实现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加信访工作透明度。全年,“12369”共处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6200余起,网络投诉120余件;办理信访件52件,接待群众来访共计26批300余人(次),有效推进了全市维稳工作和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编制《株洲市市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株洲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在网站公布突发性环境事件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先后举办了“3.15”、“3.31”“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抓住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广泛进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渠道,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巨大潜能,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特别在两会、高考、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引导群众正确消费。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告形式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015年共受理428件行政许可申请,办结行政许可事项428件(其中不予许可事项5件)。2015年,全市对外公开网站发布信息991条,其中工作动态842条、规范性文件4篇、公告通知124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1条。四是安全生产信息。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谁调查、谁公开”的原则,市安全监管局公布事故调查、预警信息、事故处理及救援进展等相关信息65条,各县市区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608条。五是信用信息。通过“中国·株洲”门户网站上设立了“诚信株洲”子网站,设立了企业、上传了重点人群信用查询窗口,新闻快报、图片新闻、最新动态、公告公示、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守信公示、失信曝光、信用查询等信用信息,群众可通过点击免费查询。2015年,共上传更新170条信息,其中布公告公示25条、最新动态79条、政策法规24条、信用知识3条、守信公示16条、失信曝光23条。市工商局网站与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支行、株洲海关等13个成员单位建立了友情链接。
(八)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2015年,我市通过“中国·株洲”子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了全市批准成立社团34个,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14个;办理社团变更登记38件,民非单位变更登记14件;注销登记社团12个,民办非企业单 1 个;全年对351个社会团体,148个民办非企业组织参加2015年度年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各级行政机关的努力下,我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数量进一步增加,可用性进一步增强,方式更加多样、便民,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
2015年,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15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911条,占 4.8%;规划计划类信息4057条,占10.1%;机构设置类1860条,占4.6%;通知公告类8097条,占 20.2%;人事信息类信息1009条,占 2.5%;政民互动类信息2357条,占 5.8%;资讯信息类20859条,占5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中国·株洲”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会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1.“中国·株洲”门户网站。2015年,我市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150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547.5万人次。
2.政府公报。通过《株洲政报》公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出版4期。
3.公共查阅点。在市政务中心、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设置了公开查阅点,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
(三)新闻发布会
2015年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140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官网收录多篇株洲新闻发布的稿件,湖北黄石市政府代表团专门来株学习新闻发布工作。突发、敏感事件第一时间发声,有效处置舆情危机45起,准备新闻口径95个,发布通稿32篇,接待了法国电视1台、英国BBC、加拿大广播公司等国外主流媒体。邀请和接待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新社、香港文汇报、香港大公报、南方都市报、中国改革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都市等媒体记者来访400多人次,策划组织了“转型升级看株洲”全国主流媒体株洲行、CCTV-4《远方的家》、CCTV-2《经济半小时》来株采访,积极参与了中博会、港洽周、深推会、台湾“大陆新发现”、“海上丝绸之路”主流媒体等重大主题外宣活动和经贸招商活动的对外宣传。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5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8件,其中市本级收到9件,县市区政府收到21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88件。其中,当面申请29件,占25%;传真申请14件,占13%;网络申请32件,占30%;以信函形式申请43件,占36%。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15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经审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8件,已答复118件。其中:“已主动公开”31件,占26%;“同意公开”62件,占53%;“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2%;“不予公开”6件,占5%;“不属于行政机关信息、申请信息不存在、告知做出更改补充信息或者告知通知其他途径办理的信息”17件,占14%。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法律规定其他情形等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商业秘密1件;属于个人隐私2件;法律规定其他情形2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2015年市本级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对申请人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等,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应对,妥善办理,较好地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
2015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8件(含本级政府6件);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其中,被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全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观念问题,个别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淡薄,漠视公众的知情权,依旧坚持“我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二是手段问题,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便民。主要体现在各级各部门网站现有的信息公开目录大多是基于《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设置的,过于“高大上”,不够接地气、达民意,没有充分考虑群众普遍的需求和习惯,也尚未建立人性化的查询导航。三是能力问题,载体和功能建设水平偏低。一些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目录编制不规范,内容涵盖不全,依申请公开在线受理渠道建设维护较薄弱,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2016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努力扩大范围,拓展深度,做好政府信息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安排部署,抓好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效。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对疑难复杂申请办理的研究。
四是着力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精神,努力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五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六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特别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避免群众将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七是强化业务培训和情况通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将培训对象覆盖到基层单位,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督促各级各单位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落实相关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