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2013-58775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3-03-31 00:00:00

2013-03-31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支出和收费、今后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株洲”政府门户网站(www.zhuzhou.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天台路58号,邮编:412007,电话:0731-28680652,电子邮箱zzzwgkb@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湖南省政务服务规定》、《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湘政办函〔2012〕5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跨越发展的主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了“横向抓部门、纵向抓县市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各单位明确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方式,确保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9个县市区全部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均为常设机构。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运作方式,将各种审批项目进厅集中办理,统一收费。开辟了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发布了《株洲市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暂行办法》、《株洲市项目审批联审联办程序》。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精神,实现了省、市、县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了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市105个乡镇达到“五个有”标准的乡镇有68个,把涉农、涉企的审批、服务项目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就业、低保、医保、计生、农民建房等项目集中到中心办理,105个乡镇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页面,部门职责、办理事项、规章制度均在网上公示,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乡镇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三)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公开透明。12345市长热线整合了环保、城管、法律服务、青少年服务、企业服务等部门政务热线,并与市长信箱合并,畅通了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突出了“高效、便民、务实”的工作特点。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听证会、专家咨询会、市民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纳群言,做到了事前审议、事中监督、事后评议,保证了决策公开、透明。

  (四)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12年初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编制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管理系统总体规划》等重要技术文档,完成了平台架构的搭建。各类招标投标项目的行政审批平台已陆续开发。

  (五)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出台了《株洲市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全市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设立了行风热线或服务热线。建立完善了咨询、公示、信息发布、投诉、反馈、处理、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各办事大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对收费项目、价格和依据、办事程序和时限、岗位规范和纪律规定、服务承诺和监督渠道进行了及时全面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六)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建设。株洲市政府门户网站努力打造政府对公众多元服务和政府内部协同办公两大平台,按照省政府要求的“一级政府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一个子网站”的建站原则,建立了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主站,以部门网站及其应用为基础支撑的政务网站群,为各局委办和网民提供了全方位的政府信息资源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80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02条,占1.77%;规划计划类信息5132条,占10.1%;机构设置类4095条,占8.06%;其他资讯类40671条,占80.06%。

  1. 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1)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2012年市政府、政府办出台了27个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各部门共出台44个规范性文件,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各类规范性文件草案,在审查阶段都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职责,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权利义务的,组织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如城市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联合招投标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论证,《株洲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株洲市新建住宅供电设施管理办法》、《株洲市县城以上药品零售业验收实施细则》、《株洲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等召开了听证会。

  (2)公开了《株洲市?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纲要 》、《株洲市?十二五?农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规划(摘要) 》、《株洲市?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摘要) 》、《株洲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摘要) 》、《株洲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摘要) 》、《株洲市?十二五?城镇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摘要) 》 、《株洲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摘要) 》和《株洲市?十二五?环境治理和保护发展规划(摘要) 》等。

  (3)公开了《湘江风光带东岸初步规划方案公示》、《株洲市公交站场专项规划》、《株洲市城际铁路与铁东路沿线控制规划》、《荷塘月色城乡统筹规划》、《芦淞区村民安置规划》、《株洲市保障性住房“十二五”规划》、《株洲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方案公示》、《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公示》、《荷塘区商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株洲九朗山区域城乡统筹概念规划及策划方案》;坚持开门做规划,重大规划项目一律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所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一律举行公开听证,围绕当前城市规划建设热点和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引导群众参与讨论,发表意见,使城市规划制定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过程。

  2.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株洲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30个专项应急预案,开展了宣传解读,方便公众查看了解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让公众积极参与,做到应知应会。及时向公众发布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通过气象短信平台和“预警信息”专栏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和冰雪、寒潮、强降水和高温等天气预警信息38期。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及时通过“应急管理”专栏设立的“应急动态”和“突发事件”两个栏目向公众通报事故处置的全过程。2012年度通过“工作动态”发布突发事件处置动态等87篇,使广大公众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有全面客观的了解。各部门开展应急演练百余次,同时将具有代表性的在“应急演练”栏目图文并茂地公布,详细介绍消防、疾病控制、化学品泄漏处置、防盗窃等应急演练情况,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通过“科普宣教”和“典型案例”栏目刊发多篇应急常识及应急管理研究文章和突发事件成功处置范例,更加详尽的向公众介绍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方式,提高互救和自救能力。

  (2)公开了公共卫生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公开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基本情况,公布了《株洲市“十二五”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株洲市市直公立医院十二五设置发展规划》,配套出台了《株洲市公立医院管理办法》、《株洲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株洲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方案》;公开了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2012年全市基本药物覆盖面达88.3%。村卫生室月平均药品销售金额由4920元下降为1839元,门诊次均药费由40元下降至10元,门诊月平均就诊由80人次上升到120人次,群众看病费用明显降低;公开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12年,参加新农合的人数268万人,参合率为98.12%,较上年提高1.4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公开了卫生系统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如市中心医院建设基本竣工,普通门诊、体检中心已搬迁试运行,市三医院精神疾病急性住院诊疗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省直中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已完成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市人民医院住院楼、市二医院门诊综合楼已进入全面装修阶段;公开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如2012年我市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266.84万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7.76%,儿童免疫规划疫苗以乡为单位接种率达到90%以上。制定了《株洲市卫生从业人员职业守则》、《株洲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十个严禁》,组织全市卫生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守则知识竞赛,营造了廉洁从医的良好环境;以及公开了卫生局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等方面的信息。

  (3)公开了《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规文件、《株洲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等惠民文件以及《为民办实事完成工作进展情况》等,公开了《株洲市民政局公开承诺制度》等部门文件,将各办事部门的地址、电话,婚姻登记、老人优待、殡葬服务等业务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全部在网上进行了公开。编制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等业务的办事指南,提供相关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表格供下载使用,根据市民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编制了问题解答,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4)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组织城市四区、云龙示范区管委会,集中公开了小学入学和小升初招生政策。公开了市直各级各类学校新生招生政策、办法、收费政策、项目和标准。公开了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评选办法及最终确定的名单,同时对每所入选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开了株洲市实验学校副校长选拔信息、选拔程序及选拔结果。公开了城区基础教育三年攻坚项目进展及经费拨付使用情况。公布了“百优教学能手”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 评选规则及结果。公布了城区高中学科基地和特色项目评选规则及结果。公布了关于贫困生助学的一系列政策,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大一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新学期收费标准。公开了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条件和程序;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民办学校校长核准的条件和程序等。公开了高考及各类国家考试政策、报考和参考程序、收费标准、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实施情况,包括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教育行政管理的相关会议、文件。

  (5)公开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就业服务、创业“百千万”工程计划、人力资源建设、“大医保”系统建设、医疗保险政策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公务员和外国专家管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争议仲裁情况、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启动实施创业“百千万”工程,“十二五”期间每年推出创业能手100人,开发创业项目1000个以上,带动就业10000人以上。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人才服务中心共举办各类招聘会420场,提供岗位19.88万个,入场求职11.93万人次,介绍成功5.68万人次。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增加189.1元,达到1407.7元。“小集体”企业职工参保工作全面启动。全面推广使用养老保险面部识别系统,全市成功“人脸建模”16.5万人。“大医保”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市本级99家定点医疗机构、300余家协议零售药店全部实现联网。启动实施企业职工培训“1221技能提升行动”,全市职业技能鉴定5.4万人次,取证4.7万人次。组织公务员公开招考,考录公务员327人、基层干警14人。全市推行聘用制单位1339个、聘用制人员55768人,事业单位100%实行了聘用制。劳动保障监察巡视检查企业105家,书面审查600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26份;接受投诉举报1516起;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5起,为550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120万元。全市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475件,其中仲裁机构立案受理690件;市本级仲裁机构受理案件442件,当期结案415件。

  (6)公开了土地、矿产管理和交易方面的信息。如株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2年株洲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办理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情况、临时用地许可;2012年度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情况;2012年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情况,土地市场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拍挂情况;2012年土地登记发证结果;2012年采矿权审批结果,矿业权招拍挂出让、转让结果;执法案件的查处依据、程序、时限及执法结果;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公开了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条件规定》、《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

  (7)公开了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公用事业企业基本情况,服务事项与服务流程。

  3.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1)公开了财政资金监管方面的信息。如《株洲市财政局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检查情况的通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财政监督重点检查的通知》;《株洲市财政局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株洲市财政局 株洲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全市家电摩托车下乡督查工作的通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对株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1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2)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如《株洲市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制度》;《株洲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株洲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行为规范》;《株洲市财政局转发湖南省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政府采购名词解释》;《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对2011年政府下半年印刷定点单位量化考核情况的通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1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对2012年上半年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量化考核情况的通报》等信息。

  (3)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方面的信息。如《株洲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实际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共同做好2012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撤销预算单位其他资金账户实行财政特设专户管理的通知》;《株洲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拨付 2012 年第二批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的通知》等信息。

  4. 政府机构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 互联网

  201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重新搭建了办事服务板块,梳理了涉及到民生服务13大类的近50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的800余项服务职能,实现网上办事服务的全覆盖,公众可以便捷的查询到教育、社保、交通等13个重点领域的便民服务信息。开设了场景式服务、绿色通道、个人办事、企业办事、按部门办事等办事专栏。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全市共有39家行政机关302项审批项目开展网上审批,通过政府网站实现网上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45862件,办结45401,办结率近99%。通过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近1500项,新增栏目18个,网站更新信息3万余条,发布图片近2万张,每日发布更新信息100余条。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新设立22个专题站群,开辟了28个专题。拓展了政民互动途径,通过新闻发布、决策听证、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嘉宾访谈和网上调查等形式搭建了公众与政府间全途径交流。

  201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的有300万余人次。

  2. 公共查阅点

  在市政务中心、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设置了公开查阅点。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

  3. 政府公报

  通过《株洲政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全年共出版4期。

  4. 新闻发布会

  2012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31场,涉及义务教育、食品安全、阳光警务、粮食生产、园区攻坚、艺术创作、民生财政、物价惠民、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1135绿色出行、法院开放月以及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第七届中博会市长论坛、海峡两岸炎帝神农文化祭、WBO世界拳击洲际争霸赛等重大活动方面的内容。邀请了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新社、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经济时报、全球商报联盟、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凤凰网、中国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及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中央和省市媒体共200多家媒体600多人次前来采访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市本级收到三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对三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受理、办理和答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12345市长热线共受理市民有效电话47526个,办结率99.3%,比2011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投诉类38322个,占80.6%;市长热线直接答复25837个,交办有关单位限时办结并已答复21356个。“市长信箱”受理市民有效来信4110件,办结率98.3%,比2011年提高1.8个百分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收到向市政府提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已全部审结,其中1件责令履职、1件中止。未发生针对市本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支出和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市政府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2人。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支出和收费

  2012年市本级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一)根据省政府的要求,2013年要围绕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以及价格和收费等八个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要要紧扣这八方面重点,尽快研究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公开程序,尽快制定信息公开地工作方案,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阳光行政、依法行政、为民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批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时限、流程、责任人等要向社会公开,既要方便申请人办事,也要利于监督和规范,避免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审批服务的公开程度。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5号)文件的要求,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区都要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或服务大厅。要将包括计生、国土资源、林业、民政、劳动保障、财税、水利、农机、农业保险、新农合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预约服务、限时办结、全程代办等,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保障必要经费,提高办理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五)深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从行政审批项目扩展到办事服务项目上线运行。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借助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办事服务。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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