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2009-69063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09-03-31 00:00:00

2009-03-31 00:0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衡阳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08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工作机构、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条例》自2007年45日颁布以来,我市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于20078月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年11月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廖炎秋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邓小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谢笃芝、市信息化办主任范高潮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法制办、市保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政务服务中心,由邓小林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2007年9月经市编委全委会议研究,在我市信息化办设立了信息公开科,经过几个月的筹备,20083月信息公开科正式成立。信息公开科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行政区域内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市政府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目前,我市信息化办信息公开科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各县市区及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关的工作机构。2008年以来,各县市区相应成立了以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部委办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亲自抓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具体承担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也全部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㈡制定完善规范制度 

  为了贯彻《条例》的顺利实施,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2008年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制定了《衡阳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制度。以市政府办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相关规范性文件:《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衡政办函〔2007〕168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函〔2008〕53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衡政办传电〔2008〕83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编制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通知》(衡政办传电〔200871号)、《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8年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衡信公〔20081号)、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工作的通知》(衡信公〔20082号)等。

  同时,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的编制要求,提供了指南、目录的样本;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提供了申请受理文书格式样本。 

  ㈢建立开通直报系统 

  在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同时,要求政府网站改版的承建单位深圳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衡阳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该系统已开发完成,已投入使用,且系统运行稳定,部分县市区也在县市区党政门户网上使用该系统。在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中,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可以直接登录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录入相关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一经录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即自动生成。对新增的政府信息,按照“新建→初审→审核→复审”四个阶段,要求各部门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具体承办部门及时公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及时更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承办过程中遇有难以把握的问题,及时报请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帮助。 

  ㈣组织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 

  我市研究制定了《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编制主体、编制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开发了“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供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操作使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制定了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分类标准、索引编码规则和机构代码,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编制工作的意见,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代码、目录体系、信息检索、数据管理和归档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认真清理、审核近年来的政府信息,分别组织目录编制和网上录入发布。其中,涉及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主要行政职权等重点公开内容严格按要求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审核。由此,形成了我市特有的“统一组织,统一软件,统一编码”模式,既节省了时间,降低了成本,又实现了政府信息制作和发布格式的统一,便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索取和查询信息,促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从2007年12月开始,在市信息办的指导下,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市本级、各县市区分别共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92207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8736、7378条。

  ㈤设置拓展信息公开形式 

  2008年,从方便公众出发,采用各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发挥了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信息公开功能;开辟了市和区(县)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改版了“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和各政府机关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主要包括:公开规定监查、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效能衡阳视频、领导之窗、计划总结、统计信息、行政收费、应急管理、重大项目、政府机构、救灾物资、社会公益、年度公报(包括政府公报)、财政预决算、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开发设置了依申请公开系统,市民可以通过该系统向有关单位申请获取相关信息;通过“市民信箱”、社区信息苑、农村信息服务站等多种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延伸到街道、乡镇;并通过建立或完善政府信息咨询服务热线、公共查阅室、电子公告牌、便民小册子等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㈥突出强化宣传培训 

  《条例》在2008年51日正式实施前,衡阳市及各县市区就贯彻宣传《条例》做了大量工作。召开宣传动员大会,部署为期一个月的宣传计划;在市区各主要马路口、大型广场、人流量多的地方发放《条例》宣传册4万宣传单,在衡阳市城区、各县市区显耀位置张贴了宣传标语,利用电视、报纸及网络媒体进行宣传。

  为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报送,我市于2007年11月、20084月分别组织了县市区、市直部门及公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培训班。由市信息化办主任范高潮、副主任陈列忠、市保密局副局长刘少荣及衡阳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项目开发单位深圳北斗星公司负责人进行授课,学习内容主要是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讲授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及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编制和系统录入操作等。明确相关的信息报送和保密要求,提高了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同志的认识。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信息员均参加了培训,共培训160余人次。各县市区也组织了辖区内的乡镇、部委办局进行了信息公开培训,市直部门也对本单位内部相关科室进行了信息公开培训。

  ㈦积极开展督查评议 

  为督促各政府机关按《条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20086月211日,121418日、2125日,由市监察局牵头,联合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市信息化办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对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登录网站检查、电话督查等方式,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常规工作和重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并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确定的编制和录入工作时限向市政务公开办作出书面完成承诺。加强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对未按要求及时启动编制工作、进行网上录入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年终,按照准备、自查整改和重点检查三个阶段,在各政府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对重点推进的18个政府机关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查漏补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另外,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评议,逐步形成公众评议的工作机制。

  ㈧积极推行行政许可在线办理 

  为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我市2008年375项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的任务,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20084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实现在线服务目标建设服务型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工作会议”。20089月,市政府组织各相关单位的法规科科长召开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工作会议,要求各法规科长认真清理核对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准备工作。200810月,市政府召开衡阳市推行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动员大会,各县市区长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行政许可事项责任书。20081027日-115日,市信息化办对市发改委等61家单位开展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调研,大部分单位的行政许可项目调研表全部收齐,并准备报市法制办审核后,交由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系统项目中标单位山东浪潮公司开发系统。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已于2008年12月25日正式开通我市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系统,50%以上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已实现网上在线办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各级政府机关及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14条。其中,概况信息类信息1613条,占10%;计划总结类信息1409条,占9%;法规公文类信息5358条,占33%;工作动态类信息6127条,占38%;人事信息(包括公选公招、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类信息853条;财政信息类信息432条;政府事项信息类信息139条;其他需要梳理的信息286条及年度报告(只含市直单位及县市区政府)183篇。

  1.概况信息。主要包括地区(行业)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在2008年5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我市举办了两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该系统挂靠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在门户网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各报送信息的部门可通过专栏内的子栏目在线填报登录直报系统后台数据库,将本部门的相关信息通过格式、统一编号,选择报送方式和有效日期进行报送。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人简历、主要领导人的讲话等信息。如报送部门领导信息,可以将本部门领导班子的个人简历、职务、分管工作等按统一格式、编号,然后选择报送方式:完全公开或限期公开,一条一条报送,也可以作为整个一条信息一次报送等。

  2.计划总结。主要包括计划总结、发展规划等。计划总结方面,公开了各个部门半年或全年的工作总结,各行业或系统的十一五发展规划等。如《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衡阳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衡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衡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衡阳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一五”规划》等。 

  3.法规公文。主要包括法规、规章及公文等。从2008年101日起,湖南颁布实施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全省建立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并规定有效期制度。我市由市法制办组织,对全市所有文件进行了规范性清理,并在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开设专栏进行公示。各单位将清理后的规范性文件在信息公开直报系统内进行了发布。

  4.政府机构和人事。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事业单位人事招聘等情况方面,公开了2008年衡阳市行政企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等信息。

  5.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政务动态、应急管理、公告公示、统计数据等。各部门可以将本部门或本系统的新闻、领导的重大活动、工作、公告、重要数据等信息及时发送到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进行公开;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公开了有关汛情的预报及防范措施、本市甲乙类传染病疫情等信息必须及时发送到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进行公开。 

  6.人事信息。主要包括公选公招、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等。各部门将本部门的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事业单位人事招聘等信息必须及时报送到政府信息化开直报系统进行公开。还公开了2008年衡阳市行政企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等。

  7.财政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投资项目及招商引资等。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方面,公开了市民关注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的详细情况,包括2008年重大工程项目列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建材业管理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公开了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以及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咨询专家名单等。国有土地招拍挂等。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公开了《关于衡阳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等。

  8.政府事项信息。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民生工作意见、行动计划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方面,公开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批文及审批结果、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证、经营性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等信息。公共卫生方面,公开了医疗事故鉴定情况、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情况,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医疗收费标准,执业医师注册;本市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日均费用情况、门急诊均次费用排序情况、医疗质量监管考核综合得分排序等信息。教育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信息。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以及质量技监许可项目、程序、结果,质量技监抽查结果,公交线路调整、轨道线路延伸运行等方面的信息。 

  ㈡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我们在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市民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目录”子栏目可以查阅市级机关、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县市区在县市区党政门户网上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部门及乡镇信息。2008年全市各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50多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指定市档案馆为全市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目前已汇集了1736个单位(含县市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全文182501件、纸质目录73820条、电子档文件光盘86张,县市区档案馆以及社区也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为公众提供县市区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08年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12906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㈠申请情况 

  各级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市级机关收到3件,县市区政府收到3件;当面申请4件,占66.7%,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2件,占33.3%。在市级机关中,申请量列前几位的是市信息化办、人事局、教育局、规划局等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用地批文、拆迁许可证、补偿安置标准、城市规划、建设项目规划以及许可证结果、人才引进、事业单位聘用制、工资福利、职称改革、公务员管理、军转、企业年检、验照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在县市区政府机关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是衡南县、衡山县,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环境规划、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物业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教育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㈡申请处理情况 

  在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有6件。

  在6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6件,占100%;“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否决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0件。

  ㈢咨询情况  

  全市共有146694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6098人次,占4%;电话咨询60765人次,占41%;网上咨询79831人次,占55%

  在市级机关中,接受咨询量列前几位的是:市交通局、劳动局、物价局等,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最低工资标准、交通管理、质量监督、食品安全、入学报考与招生、教育收费、职业与成人教育、组织机构代码年检等方面信息。 

  在县市区中,接受咨询量列前几位的是:衡南县、衡山县、祁东县,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经济政策、招商引资政策、房地产开发政策、土地征用和动拆迁政策、建筑项目用地规划、城区建设规划、市政道路建设等方面信息。 

  ㈣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全市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件。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㈠工作人员情况 

  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为971人,其中,

  全职人员15人,占2%,兼职人员956人,占98%。除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3人外,其他市级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平均每个县市区政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㈡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0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网站改版和更新等费用203.5万元。其中,市级机关支出123万元,县市区政府支出190.5万元。

  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年无收费现象。 

  ㈣减免情况 

  全年无减免现象。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㈠存在问题 

  1.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认识不到位。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够深,在人员上没有足够安排,在经费上没有重视,甚至没有安排经费,更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个别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认识不到位,其中市外侨办、接待处、省煤矿安全监察衡阳分局至今未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也没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且党政门户网上需公开的信息未报送。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停留在起步阶段。部分县市区均只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条例》进行了宣传,开展了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等。信息公开直报系统未开发,没有在县市区党政门户网首页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没有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部分市直部门报送的信息不全,有的对某一方面报送了许多条,其他的信息报送缓慢或不报,还有一些部门对报送的信息不及时更新。 

  3.少数部门未按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到目前为止还有少数市直部门和部分公用企事业单位未编制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 

  4.信息公开目录报送不规范。许多市直部门报送的信息公开目录只有内容,公开的时限、时间、依据、公开程序、负责部门等没填或不规范。如市志办等部门未填公开时间、范围和责任部门。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没有将该工作的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也没有安排适当的经费开展工作,致使软硬件等设备跟不上,人员跟不上,技术不到位的现象。 

  6.各项信息公开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市除了建立了《衡阳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制度》外,还没有制定条例、考核等方面的制度。 

  因此,为了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等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市级条线部门编制本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2.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年度报告等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3.以落实《条例》为抓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4.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并纳入市委的绩效考核和市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等。 

  5.以各种媒体为渠道,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衡阳电视台、都市频道、资讯频道及广播电台,衡阳日报、晚报,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等媒体为宣传渠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等。 

  七、附表 

  ㈠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市本级

  县市区

  主动公开信息数

  

  16114

  157121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5390

  14770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市本级

  县市区

  本年度申请总数

  

  3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1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

  

  0

  2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0

  0

           2)“非本部门掌握”数

  

  0

  0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0

           4)“免予公开范围”数

  

  0

  0

  5)其他原因

  

  0

  0

  ㈢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市本级

  县市区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600

  144094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925

  21993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03

  589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9325

  1144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556959

  764007

  ㈣申请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市本级

  县市区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0

  ㈤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市本级

  县市区

  收取费用总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36

  835

  其中:1.全职人员数

  

  3

  12

        2.兼职人员数

  

  133

  82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23

  190.5

  

  备注: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www.heng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衡阳市政府办公大楼七楼740房;邮编:421001;电话:0734-8859475;传真:8853235;电子邮箱:hyxxbgkk@hengyang.gov.cn)。

  

  

  

  

                                                                                                            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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