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0-07-30 19:00 【字体: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简称新标准)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公路工程验收与新标准的衔接过渡,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执行时间 2018年5月1日起开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按照新标准执行。此前已开展施工招标的项目,可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04)(简称原标准),也可重新约定执行新标准。

二、关于交工验收质量评定 执行新标准的工程项目,在各分项工程评定合格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 (一)分部工程。采用以检查项目合格率为基础、加权平均计算的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予扣分。 检查项目为分部工程中所有分项工程的实测项,其中关键检查项目权值为2,一般检查项目权值为1。分部工程计算示例详见附件1。 分部工程评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缺陷扣分-资料扣分 外观缺陷扣分:工程外观质量应符合新标准要求,外观质量存在问题时应予扣分,外观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参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简称《实施细则》)所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执行,累计扣分不超过15分。 资料扣分:按照新标准第3.2.7规定,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资料不符合真实、准确、齐全、完整的要求时应予扣分,新标准3.2.7中每项内容对应扣分不超过3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的,不予检验和评定,应进行整改。 (二)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评分由相应分部工程评分和分部工程权值加权平均计算,各分部工程权值见附件2和附件3。(三)合同段。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时,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依据新标准对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合同段评分由单位工程评分和投资额加权平均计算。 (四)工程项目。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由合同段评分和合同段投资额加权平均计算。 单位工程、合同段投资额原则上使用结算价,当结算价暂时无法确定时,可使用招标合同价,但各合同段均应统一。     

三、关于质量要求 加强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管控,工程原材料品种、规格、质量,以及混合料配合比、成品、半成品,均应符合技术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土建工程关键检查项目的合格率不得低于95%,一般检查项目的合格率不得低于80%,有规定极值或限制缺陷的检查项目,任一单个检测结果不得突破规定极值或限制缺陷,否则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工程应返工整改处理,直至合格,其质量检验原始资料应作为工程档案组成部分存档备查。 执行新标准的公路建设项目除符合新标准的有关规定外,其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应同时满足《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实施细则》的规定。 下一步,部将研究修订《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实施细则。请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新、老标准衔接,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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