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的公告

索引号:430S00/2016000561 文号:2016年第1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6-8400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8-09-11 签署日期:2016-02-23 登记日期:2016-02-26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税务 发文日期:2016-02-26 公开责任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第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5年第76)的规定,现将湖南省省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的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公告如下:

一、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促进就业、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优惠,由二级、三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他优惠事项由总机构统一备案。

二、总机构应当汇总所属二级、三级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其主管税务机关。

三、其他事项及相关表单格式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5年第76)办理。

四、公告适用于2015年及以后年度湖南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工作。

特此公告。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23日

信息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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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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