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14-17007
湘交基建〔2013〕378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加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期
管理的通知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部分项目对建设工期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随意确定开工时间变更或延长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和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等问题时有发生。为严肃建设工期管理,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建设工期。高速公路项目业主要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工程难易程度进行充分评估、论证,从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角度,科学确定每个阶段所需的合理建设时间,并将保证合理的工期安排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坚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和不顾客观规律干预合理建设工期。
二、坚持合理开工时间。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在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和土地征收审批完成后,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及时组织施工、监理招投标,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及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并进行相应的合同履约检查考核,及时完成驻地建设和施工便道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及时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及时组织项目实质性动工建设。经测算分析并结合已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情况,自施工图设计审批完成后8个月或土地征收审批后6个月内,项目业主应组织高速公路项目进入实质性建设,并发布开工会。
三、严格保证结构工程的合理建设时间。对桥梁、隧道等结构工程,项目业主须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科学确定每一个节点的合理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合同履约管理,确保人员、设备及资金等资源要素投入,确保施工顺利推进,坚决杜绝施工时间前期耽误后期盲目追赶的现象。对确需进行调整的,须经过充分论证并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期管理。高速公路项目业主要严格按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相关规定及时取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严禁以各种理由故意拖延甚至不办施工许可,禁止未办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
五、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要高度重视合理开工时间和合理建设工期管理,统筹规划,全面安排,确保高速公路项目优质、安全、按期完成。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要加强对各高速公路项目开工时间和建设工期的监管和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跟踪和服务,对政府投资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要将建设工期管理作为对项目和业主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BOT高速公路项目,要将建设工期管理作为重要合同内容纳入特许经营合同管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确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期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9月18日
抄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厅项目办,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印发